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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購進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其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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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內蒙古熱點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第191次常務會議通過)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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