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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我答:“離境退稅”看過來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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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內蒙古政策解讀
為鼓勵引導更多商戶成為退稅商店,推動擴大境外游客離境退稅政策知曉度和影響力,釋放旅游消費潛力,助力推動全區旅游業高質量發展,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針對離境退稅熱點問題,整理了問答集錦,歡迎關注并下載使用。
問:什么是離境退稅政策?
答:離境退稅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離境口岸離境時,對其在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退還增值稅的政策。
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國境內連續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同胞。
有效身份證件,是指標注或能夠采集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期的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
退稅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稅商店購買且符合退稅條件的個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限制進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
(二)退稅商店銷售的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物品;
(三)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物品。
退稅商店,是指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以下簡稱省稅務局)備案、境外旅客從其購買退稅物品離境可申請退稅的企業。
離境退稅管理系統,是指符合《財政部關于實施境外旅客離境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5年第3號)有關條件的用于離境退稅管理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退稅代理機構,是指省稅務局會同財政、海關等相關部門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選擇的離境退稅代理機構。
問:退稅商店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答: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經省稅務局備案后即可成為退稅商店:
(一)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二)納稅信用等級在B級以上;
(三)同意安裝、使用離境退稅管理系統,并保證系統應當具備的運行條件,能夠及時、準確地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信息;
(四)已經安裝并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
(五)同意單獨設置退稅物品銷售明細賬,并準確核算。
問:申請成為退稅代理機構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答:具備以下條件的銀行,可以申請成為退稅代理機構:
(一)能夠在離境口岸隔離區內具備辦理退稅業務的場所和相關設施;
(二)具備離境退稅管理系統運行的條件,能夠及時、準確地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信息;
(三)遵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三年內未因發生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的;
問:境外旅客辦理離境退稅需要核對哪些內容?
答:退稅代理機構接到境外旅客離境退稅申請的,應首先采集申請離境退稅的境外旅客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信息,并在核對以下內容無誤后,按海關確認意見辦理退稅:
(一)提供的離境退稅資料齊全;
(二)《離境退稅申請單》上所載境外旅客信息與采集申請離境退稅的境外旅客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信息一致;
(三)《離境退稅申請單》經海關驗核簽章;
(四)境外旅客離境日距最后入境日未超過183天;
(五)退稅物品購買日距離境日未超過90天;
(六)《離境退稅申請單》與離境退稅管理系統比對一致。
問: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是?
答:適用13%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11%;適用9%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8%。
政策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1號)
2.《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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