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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政策解讀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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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安徽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增強市場主體活力,促進就業穩定,近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將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實施的背景依據是什么?
降費率政策是優化完善稅費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利于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增強市場主體活力、促進就業穩定。自2015年起,失業保險費率“三降五延”,總費率由3%降至1%;2018年起工傷保險開始降費,費率按照可支付月數的情況降低一定比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制定了《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已于3月29日印發實施。
二、政策實施的范圍和期限是什么?
自2023年5月1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參保單位和職工個人均按0.5%的繳費比例繳納失業保險費,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此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由原來的延續12個月延長為延續20個月,失業人員待遇按時足額發放不受影響,預計年均減負約70億元。
三、工傷保險為何繼續執行現行基準費率?
按照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根據國家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條件,為確保全省工傷保險制度平穩安全運行,確保工傷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工傷保險繼續執行現行基準費率。
四、繳費人如何享受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
目前,我省已經實現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免申即享”“直兌直達”,繳費人無需申請即可享受政策。繳費人應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等渠道及時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執行降率后的失業保險費。
鏈接: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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