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已經開始了。為了幫助我省經營所得納稅人順利辦理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我們制作了操作指引,希望能給我省經營所得納稅人提供一些便利。
一、 哪些納稅人需要辦理經營所得匯算清繳
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經營所得,且實行查賬征收的,在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 表)》。
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應當在分別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后(即報送經營所得B表后),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二、 申報時間和納稅地點
(一)申報時間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即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納稅人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的,應當在申請注銷中國戶籍前,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進行稅款清算。尚未辦理上一年度經營所得匯算清繳的,應當在辦理注銷戶籍納稅申報時一并辦理。
(二)納稅地點
只取得一處經營所得——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填《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取得多處經營所得——分別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填《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但要選擇一處進行匯總申報,填《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三、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注意事項
1.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個體工商戶業主、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合伙人的工資薪金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3.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個人所得稅稅款;
(2)稅收滯納金;
(3)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4)不符合扣除規定的捐贈支出;
(5)贊助支出;
(6)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
(7)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8)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準扣除的支出。
4.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家庭費用,對于生產經營與個人、家庭生活混用難以分清的費用,其40%視為與生產經營有關費用,準予扣除。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與企業生產經營費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難以劃分的,全部視為投資者個人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5.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經營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的,企業的年度經營虧損不能跨企業彌補。
6.經營所得稅前扣除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 辦理渠道有哪些
(一)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
(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
(三)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
五、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申報操作指引
(一)自行辦理匯算清繳(報送經營所得B表)
1.個體工商戶業主、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合伙人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網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者在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官網首頁點擊“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進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并實名登錄。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經營所得(B表),進入匯算清繳申報界面。

2.申報年度選擇“2022”,錄入被投資單位信息。


3.錄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帶號為必填項。

4.錄入納稅調整增加/減少額,若企業沒有相關納稅數據可直接點擊【下一步】。

5.錄入其他稅前減免事項。當您存在綜合所得收入時,可選擇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其中一處扣除投資者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若已在綜合所得扣除,選“是”;若選“否”則繼續填寫相關扣除項目信息。
6.確認申報信息后點擊【提交】,可在申報成功的頁面確認繳款。
7.申報表報送成功后發現申報有誤,可返回修正。點擊【我要查詢】→【申報查詢(更正/作廢申報)】→【查看】。申報成功未繳款時發現有誤可作廢申報。
(二)自行辦理年度匯總申報(報送經營所得C表)
1. 個體工商戶業主、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合伙人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網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經營所得(C表),進入經營所得匯總納稅申報界面。

2.申報年度選擇 “2022”,本表自動獲取稅款所屬期、被投資單位信息,匯繳地由納稅人自行選擇。

3、確認申報信息。系統將根據歷史申報數據,自動歸集需要調增的數據,納稅人還可以額外補充需要調增的數據。其中“應調整的其他費用”、“可減免稅額”(減免稅額附表、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優惠附表)在報表中直接修改,確認數據無誤后點擊提交,可在申報成功的頁面立即繳款或查看申報記錄。

(三)代辦匯算清繳
1.被投資單位具有辦稅權限的辦稅人員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網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點擊首頁上方的【單位辦稅】按鈕即可進入操作界面。
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實名注冊后可直接進行登錄操作;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以外的辦稅人員,需要完成實名注冊且被授予辦稅權限后才能進行登錄操作。
2.點擊左側【年度匯繳申報】進入申報表填寫主界面,若該屬期未申報過且公共信息可填寫,則自動彈出公共信息填寫頁面。若已存在申報成功記錄,修改公共信息時,會提示“若您修改了公共信息,則會同步修改所有已填寫申報表的相應內容。對已申報成功的申報表,需要重新報送”;修改公共信息后,與之不一致的申報成功記錄的“申報狀態”都變更為待申報。

3.在申報表填寫主界面下方點擊投資者姓名進入報表填寫界面。合伙企業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個人合伙人的,應分別填報申報表。

(1)納稅人為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的,可確認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

(2)納稅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在主表商業健康保險字段后,點擊【編輯】進行商業健康保險附表的填寫,點擊【新增】商業健康保險明細數據。

(3)納稅人發生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在主表準予扣除的捐贈額字段后,點擊【編輯】進行捐贈扣除附表的填寫,點擊【新增】捐贈扣除明細數據。
(4)納稅人發生減免稅事項,在主表減免稅額字段后,點擊【編輯】進行減免附表的填寫,點擊【新增】減免稅額明細數據。
(5)納稅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在稅收協定標簽頁,點擊【錄入稅收協定信息】。
(6)納稅人符合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但未享受的,可添加優惠信息。
申報表數據填寫完畢,點擊【申報】對該條申報記錄提交申報。
4.若需補繳稅款,點擊左側【稅款繳納】,進入稅款繳納頁面。勾選需要繳納稅款的記錄,點擊【立即繳款】—【確認繳稅】,可選擇三方協議支付、銀聯在線支付、銀行柜臺支付和掃碼支付。
5.申報表報送成功后發現申報有誤,可返回點擊【更正】,申報成功未繳款時發現有誤可作廢申報。
六、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申報操作指引
應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進行申報,需先行下載并安裝(下載地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webstatic/download-service/100001)或者在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官網首頁點擊“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進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點擊【下載服務】→【軟件工具】”。
1.被投資單位的負責人或辦稅人員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當單位類型是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時,進入系統后上方會顯示生產經營申報通道。點擊【經營所得】,則進入“經營所得”申報模塊。

2.填寫申報表
(1)填寫公共信息
點擊左側的【年度匯繳申報】進入申報表填寫主界面,在“收入、費用信息”填寫公共信息。若該稅款所屬期已有申報成功或待反饋的明細記錄,則【收入、費用信息】不允許修改。
(2)填寫投資者信息
點擊申報表填寫主界面下方對應投資者的姓名,進入年度匯繳申報填寫頁面。合伙企業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個人合伙人的,應分別填報申報表。
納稅人為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的,可確認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納稅人發生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減免稅事項的,可填報準予扣除的個人捐贈支出、減免稅額等信息。


(3)報表保存成功后,可進行申報表報送。勾選報表記錄后點擊【提交申報】。

3.稅款繳納
若需補繳稅款,從左側【稅款繳納】進入繳款頁面,提供4種繳款方式:
(1)【三方協議繳稅】。首次使用“三方協議”繳稅或更新過三方協議賬戶的,先點擊【更新三方協議】,獲取最新協議信息再進行繳款。投資人需要和稅務機關、銀行簽訂《委托銀行代繳稅款協議書》才能使用“三方協議繳款”方式,已經簽訂過的,不需要重新簽訂。
(2)【銀行端查詢繳稅】。界面下方顯示欠稅相關內容,選擇投資人待繳稅記錄后,點擊【打印】,攜帶打印出來的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在憑證上注明的限繳期限內前往商業銀行柜臺進行繳款。若需要重新打印,點擊【作廢】,作廢成功后,狀態變更為未打印,重新點擊【打印】,攜帶最新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至銀行繳款。
(3)【銀聯繳稅】。勾選待繳款記錄后,點擊【立即繳款】,在銀聯繳款頁面錄入該繳款銀行卡辦理時使用的姓名、證件號碼和銀行預留手機號等信息后點擊【確認付款】。
(4)【掃碼繳稅】。選擇待繳稅記錄,點擊【生成二維碼】,掃碼繳稅。納稅人可進行掃碼繳稅。
4.申報更正及作廢
申報表報送成功后發現申報有誤,可返回修正。點擊【啟動更正】,申報成功未繳款時發現有誤可作廢申報。
七、 辦稅服務廳—自行辦理申報
只取得一處經營所得——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填《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取得多處經營所得——分別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填《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但要選擇一處進行匯總申報,填《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再次提醒,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3月31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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