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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既提供現代服務,又提供生活服務,請問我公司應該怎么選擇適用不同的加計抵減政策?
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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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海南熱點問答
咨詢時間
2023年1月31日
答復時間
2023年1月31日
咨詢標題
我公司既提供現代服務,又提供生活服務,請問我公司應該怎么選擇適用不同的加計抵減政策?
答復內容
答:如果你公司上年度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已超過50%,則可以按規定適用加計抵減比例為10%的加計抵減政策;如果你公司上年度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未超過50%,但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合計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則可以按規定適用加計抵減比例為5%的加計抵減政策。
答復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轉載連接:http://hainan.chinatax.gov.cn/gzcy_2_4/01144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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