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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全年一次性獎金計征個人所得稅
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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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海南熱點問答
咨詢時間
2023年2月2日
答復時間
2023年2月2日
咨詢標題
年底發放的績效工資,能否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計征個人所得稅?
答復內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第一條規定:“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因此,企業年終時一次性給員工發放的績效工資應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計征個人所得稅。
答復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轉載連接:http://hainan.chinatax.gov.cn/gzcy_2_4/03144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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