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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問答 因房產狀態發生變化而終止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的,應納稅款計算截止到什么時間?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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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遼寧熱點問題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2號)第三條的規定:納稅人因房產、土地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而依法終止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的,其應納稅款的計算應截止到房產、土地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的當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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