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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代開發票需要作廢或沖紅,到稅務大廳辦理需要攜帶哪些資料?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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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納稅人代開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需作廢已代開增值稅發票的,可憑已代開發票在代開當月向原代開稅務機關提出作廢申請;不符合作廢條件的,可以通過開具紅字發票方式對原代開發票進行對沖處理。
辦理資料:
1.已開具發票各聯次1份
2.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1份(查驗后退回)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211171416057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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