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熱點問答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熱點問答(一)
2022-11-08
36
來源:浙江熱門問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以下簡稱《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將于今年9月1日正式實施,1985年2月8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稅法按照稅制平移的思路,將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大體延續了現行稅制框架和征管模式,征稅范圍、稅率未發生變化,對部分機制進行了細化和完善。
那《城市維護建設稅法》有哪些內容和變化?請讓我們來為您解答。
1.問:什么是城市維護建設稅?
答: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隨增值稅、消費稅同時征收的一種附加稅。
2.問:計稅依據有什么變化?
答:主要變化是,《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將現行增值稅留抵退稅相關規定上升為法律,明確了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應當按照規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以減輕納稅人負擔。
同時,《城市維護建設稅法》規定,對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的具體確定辦法,由國務院依據本法和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3.問:進口貨物或者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需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嗎?
答:《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從法律層面明確,對進口貨物或者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4.問:稅率是多少?
答:《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平移了《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有關稅率的規定,稅率前后保持不變,即根據納稅人所在地的不同行政區域,將稅率分為三檔:市區7%,縣城、鎮5%,其他地區1%。
5.問:有哪些優惠政策?
答:城市維護建設稅作為一種附加稅,隨增值稅、消費稅的減免而減免。城市建設維護稅法實施后,國務院可依法對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特殊產業和群體以及重大突發事件應對等情形制定城市維護建設稅減免稅優惠。
6.問:如何申報繳納?
答:城市維護建設稅作為一種附加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一致,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同時扣繳。
為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自今年8月1日起,推行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真正實現了主附稅的同征同管,不僅減少了納稅人填寫表單數量,提高辦稅效率,而且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提升了辦稅體驗。
轉載連接: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21/8/18/art_13314_515680.html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