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和勞務稅熱點問題
1.14號公告規定的一次性申請繳回留抵退稅或即征即退,是否只能申請一次?
答:14號公告規定,納稅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取得的留抵退稅款全部繳回后,按規定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取得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稅款全部繳回后,按規定申請留抵退稅。
上述規定中的一次性全部繳回,是指納稅人在2022年10月31日前繳回相關退稅款的次數為一次。
2.個人出租不動產可以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嗎?
答: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期間,稅務機關暫不為納稅人代開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3.為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服務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稅?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務部衛生健康委關于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務部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一、為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按照以下規定享受稅費優惠政策:
(一)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
三、本公告所稱社區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包括城市社區和農村社區。
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是指在社區依托固定場所設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門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養老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養老服務是指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
為社區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是指在社區依托固定場所設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托育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托育服務是指為3周歲(含)以下嬰幼兒提供的照料、看護、膳食、保育等服務。
為社區提供家政服務的機構,是指以家庭為服務對象,為社區居民提供家政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家政服務是指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或醫療機構為孕產婦、嬰幼兒、老人、病人、殘疾人提供的照護服務,以及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提供的保潔、烹飪等服務。
……
六、本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4.納稅人享受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留抵退稅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文件第三條規定,適用本公告政策的納稅人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二)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騙取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
(三)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同時,根據《關于擴大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范圍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1號)文件第二條規定,制造業、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是指從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業務相應發生的增值稅銷售額占全部增值稅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上述銷售額比重根據納稅人申請退稅前連續12個月的銷售額計算確定;申請退稅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但滿3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計算確定。
5.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是否免征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紓困發展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1號)三、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在本公告發布之前已征收入庫的按上述規定應予免征的增值稅稅款,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稅款或者辦理稅款退庫。已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將專用發票追回后方可辦理免稅。
6.網約車公司通過自營車輛和其他車輛提供客運服務,是否可以享受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
答:可以享受?!敦斦慷悇湛偩株P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紓困發展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號)第三條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依托互聯網服務平臺、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屬于上述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范圍。因此,網約車提供網絡預約出租車服務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11號公告的有關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
7.我公司是一家從事出租車業務的運輸公司,可以享受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最近,有客戶要求我們開具帶稅率和稅額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請問,我公司可以按照客戶要求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嗎?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紓困發展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號)第三條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號)的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暫按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稅額抵扣進項稅。
由于旅客運輸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具有抵扣功能,因此,你公司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按照第11號公告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在向客戶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時,應當按照免稅發票進行開具。
8.車輛購置稅的納稅地點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九號)第十一條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的應稅車輛的,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6號)三、購置應稅車輛的納稅人,應當到下列地點申報納稅:
(一)需要辦理車輛登記的,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的,單位納稅人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個人納稅人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