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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熱點問題(車輛購置稅優惠)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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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蘇熱點問答
1.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最新減半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22年第20號)規定,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2.車輛購置稅最新減半政策對于車輛的購置日期如何確定?
答: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3.車輛購置稅最新減半政策中的單車價格如何確定?
答:單車價格,以車輛購置稅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九號),第六條 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三)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四)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4.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半征收優惠的乘用車包括哪些?
答: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制造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
乘用車排量、座位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電子信息或者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單》電子信息所載的排量、額定載客(人)數確定。
5.現在購買的新能源汽車是否免征車輛購置稅?
答: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6.享受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指的是什么?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21號)規定: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二、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注明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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