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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熱點問答 “全電”發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現有紙質發票相同嗎?
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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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熱點問答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關于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受票試點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公告2022年第2號)規定:二、“全電”發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現有紙質發票相同。其中,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全電”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現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 帶有“普通發票”字樣的“全電”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現有普通發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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