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是否征收印花稅?
2022-08-07
13
來源:四川熱點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規定:"第十二條 下列憑證免征印花稅:
……
(六)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轉載連接:http://sichuan.chinatax.gov.cn/art/2022/7/26/art_327_734550.html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