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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處罰減輕的條件有哪些?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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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稅務行政處罰的條件: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主動供述稅務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
(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
(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第三十三條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不予行政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應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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