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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個人取得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是否并入綜合所得?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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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以下簡稱股權激勵),符合有關規定條件的,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兩次以上(含兩次)股權激勵的,應按規定合并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股權激勵收入×年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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