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問題:不定時工作制下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費?
2022-05-25
31
不定時工時制:是指沒有固定工作時間的限制,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性質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需要連續上班或難以按時上下班,無法適用標準工作時間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而采用的一種工作時間制度。
不定時工時制是特殊的工時制,因此適用于特殊條件、特殊崗位,或者無法適用標準工作時間,或者需要機動作業。不定時工作制度是需要到勞動部門審批的。
適用人員: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對于不定時工作制,大家的疑問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1、不定時工作制下,加班費應如何支付?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于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可以不受《勞動法》第41條規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但用人單位應當采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從這個角度出發,對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既不存在平時工作日以及周末休息日加班的概念,也談不上平時工作日、周末休息日的加班工資了。
雖然是彈性工作,但是法定節假日加班,仍然是300%。
2、不定時工時制怎么計算工資?
對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企業應當根據標準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勞動者的勞動定額或其他考核標準,以便安排勞動者休息。其工資由企業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和工資分配辦法,根據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和完成定額情況計發。
對于符合帶薪年休假條件的勞動者,企業可安排其享受帶薪年休假。法定休假應安排勞動者休假。
3、不定時工時制的工時上限怎么約定的?
對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流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方式。
不定時工作制并非對工作時間毫無限制,而是基本上按照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但是,在特別需要的情況下,其工作時間超過標準工作時間的長度,可以不受限制,且超出部分也不算延長工作時間,不給予加班工資。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大家。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