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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網絡直播行業偷稅的漏洞
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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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網紅直播涉稅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的曝光發酵,成了輿論的焦點和社會關切的熱點。基于此,為了加強對網絡直播行業的規范和管理,最近,國家網信辦,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共同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直播盈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稅總所得發〔2022〕25號)。該意見對網絡直播行業的管理提出了五點具體而明確的要求,其中涉及到稅收征收管理的有以下幾項:
一、配合開展執法活動。
(一)網絡直播平臺應當在服務協議中明確提示網絡直播發布者在市場主體登記、稅收等方面的權利義務,但不得強制要求網絡直播發布者成立工作室或者個體工商戶。
(二)網絡直播平臺應當配合網信、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提供必要的文件、資料和數據等,并為依法調查、檢查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幫助。
二、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一) 網絡直播平臺、網絡直播服務機構應當明確區分和界定網絡直播發布者各類收入來源及性質,并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
(二)不得通過成立網絡直播發布者“公會”、借助第三方企業或者與網絡直播發布者簽訂不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的免責協議等方式,轉嫁或者逃避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
(三)不得策劃、幫助網絡直播發布者實施逃避稅。三、規范稅收服務和征繳。
(一)各級稅務部門要優化稅費宣傳輔導,促進網絡直播平臺、網絡直播服務機構、網絡直播發布者稅法遵從,引導網絡直播發布者規范納稅、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二)網絡直播發布者開辦的企業和個人工作室,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對其原則上采用查賬征收方式計征所得稅;
(三)切實規范網絡直播平臺和相關第三方企業委托代征、代開發票等稅收管理;
(四)進一步加強稅收大數據分析,健全常態化監管機制。四、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
(一)依法查處偷逃稅等涉稅違法犯罪行為,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反映強烈的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曝光。
(二)對為網絡直播發布者違法違規策劃、幫助實施偷逃稅行為的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依法嚴肅處理和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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