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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為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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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海南熱點問答
咨詢時間
2022年2月23日
答復時間
2022年2月23日
咨詢標題
企業為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復內容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的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因此,企業為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符合上述文件規定的,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復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轉載連接:http://hainan.chinatax.gov.cn/gzcy_2_4/24138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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