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企業在2021年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多于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該如何處理?
答: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34號)規定:“二、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超過匯算清繳應納稅款的,納稅人應及時申請退稅,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不再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三、本公告適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2.問:企業在2021年第3季度預繳時沒有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可以在2022年辦理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享受加計扣除政策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8號):“一、關于2021年度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問題
(一)企業10月份預繳申報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主選擇就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對10月份預繳申報期未選擇享受優惠的,可以在2022年辦理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3.問:我單位從今年開始有研發支出,可享受加計扣除政策,相關資料需要留存多長時間?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第十條規定:“企業留存備查資料應從企業享受優惠事項當年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結束次日起保留10年。”
4.問:收到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上為什么沒有發票專用章?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2號)第二條規定:“電子專票由各省稅務局監制,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屬于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以下簡稱‘紙質專票’)相同……”
5.問:我單位是采取核定征收的個人獨資企業,持有權益性投資,接到通知需要轉為查賬征收,是否有這一規定?
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權益性投資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1號)規定:“一、持有股權、股票、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等權益性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下簡稱獨資合伙企業),一律適用查賬征收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獨資合伙企業應自持有上述權益性投資之日起30日內,主動向稅務機關報送持有權益性投資的情況;公告實施前獨資合伙企業已持有權益性投資的,應當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報送持有權益性投資的情況。稅務機關接到核定征收獨資合伙企業報送持有權益性投資情況的,調整其征收方式為查賬征收。
三、各級財政、稅務部門應做好服務輔導工作,積極引導獨資合伙企業建立健全賬簿、完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如實申報納稅。獨資合伙企業未如實報送持有權益性投資情況的,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處理。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6.問:核定征收的合伙企業,持有權益性投資,是否需要報告?
答:需要報告。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權益性投資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1號)規定:“二、獨資合伙企業應自持有權益性投資之日起30日內,主動向稅務機關報送持有權益性投資的情況;公告施行前獨資合伙企業已持有權益性投資的,應當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報送持有權益性投資的情況。
7.問:我單位是采取查賬征收的個人獨資企業,持有一些權益性投資,也需要報告嗎?
答:需要報告。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權益性投資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1號)規定:“二、獨資合伙企業應自持有權益性投資之日起30日內,主動向稅務機關報送持有權益性投資的情況;公告施行前獨資合伙企業已持有權益性投資的,應當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報送持有權益性投資的情況。
8.問:我單位從一家公司購買股權,該公司名下有很多不動產,我單位是否需要繳納契稅?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企業 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規定:“九、公司股權(股份)轉讓在股權(股份)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公司股權(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征收契稅。
……
十一、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執行。自執行之日起,企業、事業單位在改制重組過程中,符合本公告規定但已繳納契稅的,可申請退稅;涉及的契稅尚未處理且符合本公告規定的,可按本公告執行。”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