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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看到稅務推出了簡并稅費申報的公告,請問公告中財產行為稅簡并申報是強制要求還是可以選擇不簡并申報?如果選擇簡并申報,對于各個稅種的完稅證明是否有影響?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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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9號),自2021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
財產和行為稅的合并申報是對原有表單和數據項的全面整合,減少了表單數量和數據項。6月1日后,原有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納稅申報表將停用,納稅人可以通過《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申報一個或多個財行稅稅種,并不要求必須一次將該征期涉及的全部稅種申報完。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申報的,開具各個稅種的完稅證明不受影響。
轉載連接: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wj/c104465/202105/3ab8266f55be4717a72687ac7fe9f20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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