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智能、更便利 各地稅務部門服務舉措再上新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扎實開展“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各地稅務部門不斷創(chuàng)新服務舉措,通過上線智能新系統(tǒng)、創(chuàng)新平臺服務措施等方式,為納稅人繳費人辦稅繳費省時減負擔。
“以前收了村民社保費后,還要跑到辦稅廳去匯繳、打印憑證,現在有了移動繳費終端,可以隨時收費隨時打票,又方便又省事。”貴州貴定縣云霧鎮(zhèn)的代收員方國鋮說。 貴州省[詳情]
20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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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依據稅法規(guī)定,2020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以下簡稱“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稅務機關推出系列優(yōu)化服務措施,加強年度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分類編制辦稅指引,通俗解釋政策口徑、專業(yè)術語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提示提醒服務,并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12366納稅服務平臺等渠道提供涉稅咨詢,幫助納稅人解決辦理年度匯算中的疑難問題,積極回應納稅人訴求。 個人所得稅[詳情]
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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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支持集成電路產業(yè)和軟件產業(yè)發(fā)展進口稅收政策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fā)展改革委、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發(fā)展改革委、工業(yè)和信息化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財政部各地監(jiān)管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為落實《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支持集成電路產業(yè)和軟件產業(yè)發(fā)展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1〕4號,以下稱《通知》),現將政策管理辦法通知如下: 浙江省,稅收政策[詳情]
20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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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督查公告
為進一步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決定于2021年10月13日至22日組織開展第二批稅收重點工作督查,對吉林、上海、浙江、湖北、廣東、四川、云南、新疆、深圳、陜西等10個省(區(qū)、市)稅務局開展實地督查。2021年稅收重點工作督查重點圍繞減稅降費及相關稅費優(yōu)惠政策落實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稅收營商環(huán)境等方面開展。歡迎納稅人、繳費人以及社會各界通過國家稅務總局門戶網站互動交流欄目下“互聯(lián)網+稅務督查”平臺,反映稅務機關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或者提出意見建議。留言網址:hd.chinatax.gov.cn/jzxx/internetcontrol.html。 稅務稽查[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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