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的最新稅收優惠政策是什么?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答:第一,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二、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稅收優惠,小型微利企業[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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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同一方重大影響的企業之間是否構成關聯方關系?
受同一方重大影響的企業之間不構成關聯方。例如,同一個投資者的兩家聯營企業之間不構成關聯方;僅擁有同一位關鍵管理人員的兩家企業之間不構成關聯方,某人既是一家企業的關鍵管理人員,同時又能對另一家企業實施重大影響,在不存在其他關聯方關系的情況下,這兩家企業不構成關聯方。 關聯方關系,關聯方[詳情]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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