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答:如果您在2019年度是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如果您是居民個人,且2019年度取得綜合所得時您的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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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繼續階段性降低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市就業促進中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減輕用人單位負擔,優化本市營商環境,穩定就業形勢,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2021年社會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2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本市在確保職工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上海市[詳情]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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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制造業企業,假設2021年發生研發費用100萬元,具體應該如何計算加計扣除?
答: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減稅降費政策即問即答(2021年第二期)》明確,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根據是否形成無形資產區分為費用化和資本化兩種情況分別計算加計扣除,具體為: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制造業企業所得稅,企業稅籌[詳情]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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