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最新條例
國務院令第36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三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經法定的審批機關批準減稅、免稅的納稅人,應當持有關文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稅、免稅手續。減稅、免稅期滿,應當自期滿次日起恢復納稅。
享受減稅、免稅優惠的納稅人,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減稅、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 免稅優惠,納稅義務[詳情]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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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成為一般納稅人如何享受免稅政策?
對于納稅人在季度中間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或由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期限核定為按季的,納稅人對應屬期申報銷售額均統一以季度銷售額30萬元【2021年4月1日后改為45萬】的標準來判斷是否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 小規模納稅,一般人納稅,免稅政策,2021年稅費政策[詳情]
20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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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本市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的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就業促進中心:
為切實提高失業人員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第258號令)等相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調整本市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上海市,失業保險[詳情]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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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確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9號)規定:“第九條 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自產自用應稅產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資源稅,納稅義務[詳情]
2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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