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由3%降為1%的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詳情]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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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納稅人:政策“再送一程” 企業更有動力
“新政策曉得了!”3月24日,在湖北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經營酒樓的張才生高興地對記者說,“昨晚聽到消息,我們這些小規模納稅人前3個月繼續免征增值稅,從4月到年底按1%征收。預計今年減免增值稅2.58萬元,足夠我們交3個月租金了 湖北省,政策[詳情]
2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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