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目的:規范各類工具的保管、領用、以舊換新、移交、報廢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標領用及調任無交接等現象。
2.適用范圍:我公司員工所使用的辦公家俱、操作工具、辦公工具、資訊工具的標準制定、領用、退庫、交接、報廢等。 總則,標準的制定,使用及管理[詳情]
202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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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取得保險賠款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規定:“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 個人所得稅,納稅[詳情]
2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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