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會組織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等有關名單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號)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有關銜接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號)有關要求 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會組織,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詳情]
202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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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負債跟預收賬款如何區分?
預收賬款的概念并不強調,和已成立與客戶之間的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對價不能稱為合同負債,但仍可作為預收賬款,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又要將預收賬款轉入合同負債,兩者都是先收錢再提供商品。預收賬款往往是商品和交貨期等已確定,而合同負債是商品和交貨期等還不確定 合同負債,預收賬款[詳情]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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