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入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范圍的試點企業,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有什么優惠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關于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6號)第三條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納入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范圍的試點企業,興辦職業教育的投資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可按投資額的30%比例,抵免該企業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試點企業屬于集團企業的,其下屬成員單位(包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對職業教育有實際投入的,可按本通知規定抵免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試點企業稅收,教育行業稅收[詳情]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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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熱點問答(第十二期)
1.小規模納稅人3-5月征收率3%減按1%,但是由于會計操作失誤,3月開出的普通發票有的是1%的征收率,有的是3%的征收率,且3%征收率的發票由于聯系不上購買方已經無法收回,那么4月申報第一季度增值稅時,3月開錯的3%征收率發票是否應按照1%計算繳納增值稅?是否需要收回原發票并開具紅字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疫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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