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降費政策操作指南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減稅,免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減稅降費政策,2021年稅務優惠政策,2021年小規模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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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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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2020版
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 政策依據 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部分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 ,本表單自2020年1月1日起啟用。 《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填表說明 (居民個人取得境外所得適用) 個人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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