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支持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發展,促進工業經濟平穩運行,現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含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下同)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行業門類為制造業,且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4億元以下(不含4億元)的企業(以下稱制造業中型企業)和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的企業(以下稱制造業小微企業)。
銷售額是指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
二、本公告所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年銷售額按以下方式確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滿一年的企業,按照所屬期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銷售額確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滿一年的企業,按照所屬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銷售額/實際經營月份×12個月的銷售額確定;
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業,按照首個申報期銷售額/實際經營月份×12個月的銷售額確定。
三、延緩繳納的稅費包 延緩納稅[詳情]
2021/11/18
29
民政部關于在行業協會商會領域組織開展“我為企業減負擔”專項行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稅降費的重大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有關堅決制止“亂收費”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國辦發〔2020〕21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結合民政部關于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相關活動安排,現就在行業協會商會領域組織開展“我為企業減負擔”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企業減負,行業協會[詳情]
2021/7/9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