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稅收優政策,你絕對想不到!
1、企業所得稅
西藏企業所得稅率統一為9%(內地企業所得稅率25%)
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在西藏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可以享受我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優惠政策。
企業的總機構在西藏而分支機構不在,其分支機構不得享受我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優惠政策。
總機構在區外而分支機構在西藏的,該分支機構也不得享受我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優惠政策。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征。自治區國稅局緊緊抓住國家對民族自治地方賦予的特殊稅權,確定以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減免為優惠政策的路徑選擇,研究制定符合我區實際的優惠政策。 個人所得稅,附加稅,財政政策[詳情]
2021/11/18
886
關于調整深圳市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相關稅前扣除及免征標準的通告
根據我市統計部門發布的《2020年深圳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據公報》,2020年度深圳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39436元,折算成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1620元(四舍五入取整數)。現對我市解除勞動關系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標準、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進行調整,通告如下: 深圳市,個人所得稅[詳情]
2021/8/3
31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青少年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落實國家《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2016—2025年)》和《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的部署,制定本規劃。本規劃所稱“上海青少年”,指本市14-35周歲常住人口。 上海市,青少年發展規劃[詳情]
2021/8/5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