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是否可以申請緩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2020年07月15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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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1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 養老保險費,養老[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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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其計算銷售額比重時,銷售額都包括哪些?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第二條規定:
(一)《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關于加計抵減政策適用所稱“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其中,納稅申報銷售額包括一般計稅方法銷售額,簡易計稅方法銷售額,免稅銷售額,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銷售額,免、抵、退辦法出口銷售額,即征即退項目銷售額。 代開發票銷售額,增值稅[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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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民法典施行后進一步規范民事裁判文書法條引用的工作指南
為進一步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后全省法院民事裁判文書法條引用工作,統一新舊法銜接期的法條引用標準,提高裁判文書質量,維護司法權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時間效力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時間效力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裁判文書引用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法律文件的規定》《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書制作規范》《全國法院貫徹實施民法典工作會議紀要》等法律、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制定本工作指南。 民法典[詳情]
20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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