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潤苗”專項行動助力小微企業紓困發展
作為“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從今年5月開始,國家稅務總局與全國工商聯聯合開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推出三大類12項措施,幫助小微企業紓困發展。
專項行動中,稅務部門與工商聯搭建小微企業訴求聯動響應機制,截至6月中旬,36個省(區、市)收集到小微企業涉稅訴求2600余條;27個省(區、市)稅務部門建立涉稅異議事項協調機制;26個省(區、市)稅務部門組織召開座談會1439場,共收集小微企業涉稅涉費意見建議4740條,并逐一回復解決。 助力小微企業,北京市[詳情]
20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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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哪些稅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 三、延緩繳納的稅費包括所屬期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繳納)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
四、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在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后,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全部稅費。延緩的期限為3個月。延緩期限屆滿,納稅人應依法繳納緩繳的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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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公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詳情]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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