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最近,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以下簡稱本公告),明確了6項企業所得稅政策操作執行口徑。這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的具體措施,是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的具體體現。現就該公告具體內容解讀如下: 企業所得稅,政策征管[詳情]
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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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
扎實開展“精細服務”專項試點,適時開展對《意見》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評估總結,減輕基層負擔,促進執法方式持續優化、征管效能持續提升。 上海市,深化稅收,稅收改革方案[詳情]
20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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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去哪里辦理年度匯算申報?
答:按照方便就近原則,如您選擇自行辦理年度匯算申報或者委托第三方(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申報的,應當向您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如您有 個人所得稅申報,個人所得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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