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納稅年度內(nèi)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guān)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第1號,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年度匯算,稅前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公益性捐贈,企業(yè)年金,商業(yè)健康保險費,年度匯算退稅,年度匯算補稅[詳情]
20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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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稅務部門依法對張恒進行處罰
上海市稅務部門依法對張恒進行處罰,依法納稅,是我們每個公民的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上海稅務依法對張恒偷稅漏稅行為進行處罰 張恒,鄭爽,《倩女幽魂》,經(jīng)紀人,上海稅務局,片酬商談,合同拆分,催款收款,天價片酬[詳情]
20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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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申報 系統(tǒng)提示 必須 提交 “適用 加計抵減政策 聲明 ”,我去年 已提交,為何 還要 再提交 ?
答:根據(jù) 《國家稅務總局 關(guān)于 增值稅發(fā)票 管理 等有關(guān) 問題 的通知 》(國稅發(fā) 〔2009 〕33 號)規(guī)定 ,凡符合 《財政部 關(guān)于 明確 生活 性服務 企業(yè)增值稅 加計抵減政策 的通知 》(財稅 〔2009 〕87 號)規(guī)定 條件 的生活 性服務 企業(yè) ,應在年度 首次 確認 其適用 15 %加計抵減政策 時,通過 電子稅務局 (或前往 辦稅服務廳 )提交 《關(guān)于 實施 15 %加計抵減政策 的說明 》(見附件 1)。 增值稅,增值稅申報[詳情]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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