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放管服”持續釋放改革紅利
“我們將按照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和稅務總局的最新部署,切實貫徹,立刻行動。”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張有乾日前表示,北京市稅務部門正以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契機,醞釀推出更多稅務“放管服”實招硬招。 貴州省,放管服[詳情]
20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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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方開具的紅字發票,是否需要交給購買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的規定,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由購買方填寫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增值稅,企業增值稅[詳情]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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