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營業執照負責人需要什么資料
1、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2、總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公章;
3、總公司股東會決議;
4、分公司負責人任命書、免職書(全體股東簽名、加蓋公章);
5、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計生證、6張大1寸照片;
6、分公司負責人履歷表;
7、填寫變更申請表,總公司蓋章,法人簽名;
8、分公司執照正、副本;
9、總公司代碼證副本復印件蓋章;
10、總公司地稅,國稅副本復印件蓋章。
申辦工商執照變更手續:
1、申請變更工商執照報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委托書)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4、依照《公司法》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的變更決議,涉及章程變更的應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1)名稱變更:需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以及公告;
(2)經營范圍變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3)注冊資變更:出具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減少注冊資需公告三次;
(4)住所變更:住所證明,租賃房屋需提交租賃協議書,協議期限 法人變更,負責人變更[詳情]
2021/11/19
29
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如何辦理延緩繳納稅費?
符合《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以下簡稱《公告》)中規定條件的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符合《公告》規定條件的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全部稅費。延緩的期限為3個月。延緩期限屆滿,納稅人應依法繳納緩繳的稅費。為了便利納稅人享受該優惠政策,稅務部門對電子稅務局(含自然人電子稅務局,下同)進行了優化。
例1:納稅人G屬于《公告》規定的制造業中型企業,且按月繳納相關稅費,在2021年11月申報期結束前,登錄電子稅務局依法申報10月相關稅費后,界面自動彈出是否延緩繳納《公告》規定各項稅費金額50%的提示。納稅人需進行確認,確認不緩繳的,納稅人在該界面填寫理由,并依法繳納相關稅費;確認緩繳的,界面跳轉進入繳款界面并繳納應繳稅費金額的50%,剩余部分繳納期限自動延長3個月,在2022年2月申報期內申報繳納2022年1月相關稅費時一并繳納。若納稅人G按季繳納相關稅費,在2022年1月申報期結束前依法申報2021年第四 優惠政策,延緩繳納稅費[詳情]
2021/11/10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