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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員工 向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 勞動仲裁。 按照 仲裁結果,支付 給離職 員工 的仲裁費 應如何處理?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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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離職 員工 與企業 發生 勞動仲裁,企業 最終 依據 仲裁結果向員工 支付 了相關 費用 ,在會計 處理 時應 按具體 類別 進行 分類 處理 。
1、補發工資 :這是 勞動仲裁中經常出現 的內容 之一 。
在工資 支出 中,企業 應將其視為 正常 支出 ,計入 職工薪酬 ,并按正常 的“工資薪金 支出 ”納稅 。
2、未簽訂 勞動合同 支付 的雙倍工資 等:具有 處罰 性質 ,多出 正常 工資 的部分 應記入 “管理費用 ”,屬于 企業管理 問題 引起 的支出 ,不能 按“工資薪金 支出 ”征稅 ,但可據實 扣除 。
離職補償金 補發 :這是 經常 發生 在勞動者 和用人單位 之間 的勞動仲裁案件 。
離職 金應當 視為 正常 的離職 金,并以辭退福利 計為 「管理費用 」,而不能 按「工資薪金 支出 」作稅前扣除 ,但可據實 扣除 。
四、補發 的其他 各類 補償 或員工 應得 的支出 ,按性質 分類 ,原則 參照 上述 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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