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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接收抵債資產可以免征契稅嗎?
202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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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內蒙古熱點問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債權以物抵債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5號)規定:
三、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接收抵債資產免征契稅。
……
五、本公告所稱抵債不動產、抵債資產,是指經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或仲裁機構仲裁的抵債不動產、抵債資產。其中,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抵債不動產、抵債資產,限于其承接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債權涉及的抵債不動產、抵債資產。
六、本公告所稱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以及政策性銀行;所稱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指持有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頒發的《金融許可證》的資產管理公司。
七、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3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轉載連接:http://neimenggu.chinatax.gov.cn/zcwj/rdwd/202309/t20230913_782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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