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總納稅的郵政企業分支機構如何計算應預繳稅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郵政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號)規定:“第八條分支機構提供郵政服務,按照銷售額和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額,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預繳稅額=(銷售額+預訂款)×預征率 匯總納稅,納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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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現就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所得稅[詳情]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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