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值稅 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按照在黨史學習教育中開展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要求,切實減輕納稅人、繳費人申報負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務總局決定全面推行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工作。現解讀如下 增值稅,消費稅,附加稅[詳情]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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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投資損失稅前扣除需要留存哪些資料?
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第1 號公告 ,企業 在向稅務機關 申報 扣除 資產 損失 之后 ,只需填寫 年度 所得稅申報 表《資產 損失 稅前扣除 和納稅調整 明細表 》,無需 提交 有關 資產 損失 的資料 ,相關資料由企業 留存 備查 。 股權投資,稅前扣除[詳情]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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