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 8月1日起全國推行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增值稅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宣布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整合,啟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表》及其附列資料和《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廢止文件及條款清單》所列文件、條款同時廢止。 增值稅[詳情]
202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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