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財政補貼等增值稅政策問題即問即答
1.某新能源汽車企業2020年才收到2019年銷售新能源汽車的中央財政補貼,請問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答:從2020年1月1日起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是指納稅人2020年1月1日以后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財政補貼。納稅人2020年1月1日后收到2019年12月31日以前銷售新能源 稅務問答,納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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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加計抵減15%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規定: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 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納稅人[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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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進項稅,三流一致還是三方一致?
三流一致才能抵扣進項稅的說法至今仍然很有市場,不時會有人寫作討論,造成的影響不可低估。有必要清理原件。
所謂三流一致的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 三流一致,三方一致[詳情]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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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
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科技創新和相關社會事業發展,現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等16個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凡已經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詳見附件1。 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詳情]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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