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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銀行,可以申請成為退稅代理機構?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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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熱點解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1號)的規定,“第十三條
具備以下條件的銀行,可以申請成為退稅代理機構:
(一)能夠在離境口岸隔離區內具備辦理退稅業務的場所和相關設施;
(二)具備離境退稅管理系統運行的條件,能夠及時、準確地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信息;
(三)遵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三年內未因發生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的;
(四)愿意先行墊付退稅資金。
第十四條
退稅代理機構由省稅務局會同財政、海關等部門,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選擇,并由省稅務局公告。
……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p>
轉載連接:http://sichuan.chinatax.gov.cn/art/2025/5/12/art_327_1217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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