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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為客戶開具發票時無法確認當月總收入是否會超過10萬元,請問要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優惠政策,應如何開具發票?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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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納稅人在無法確定當月銷售額是否會超過10萬元的情況下,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應先按照1%征收率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申報納稅時,如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可以在申報納稅時進行免稅申報,如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可以在申報納稅時減按1%征收率申報繳納增值稅。
文件依據: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9號)第一條規定。
鏈接: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502171528366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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