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單位進行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時,不計入繳費工資的職工福利費都有什么?
2025-02-11
12
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用人單位為職工發放的福利費用,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主要包括: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探親路費、計劃生育補貼、防暑降溫費(我市規定標準范圍內部分)、獨生子女費、獻血營養補助等。
特別提示:根據《勞動工資統計報表制度》規定,取暖補貼已經計入工資總額統計。因此我市用人單位發放給職工(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冬季取暖補貼及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均應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50210135555994.shtml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