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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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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內蒙古最新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各盟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做好2025年度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員范圍及口徑
(一)申報人員范圍
參加我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等險種且正常繳費的參保職工。不包含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申報所屬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申報口徑
用人單位以申報當月在職職工為對象,繳費工資以職工本人2024年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申報202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依據。2025年1月及以后新入職人員,以起薪月工資作為申報2025年度的繳費工資。
職工繳費工資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1990〕1號令)、《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等有關規定口徑計算。
(四)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工資申報注意事項
按照失業、工傷保險自治區級統籌及2024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的有關要求,同一繳費單位,失業保險應與基本養老保險同時申報,且繳費基數保持一致。企業單位申報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應與職工養老保險保持一致,機關事業單位申報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按照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三、申報時間
用人單位應于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間完成202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
四、申報渠道
用人單位可以使用“社會保險費管理客戶端”、內蒙古政務服務網“單位社會保險費繳費專區”等“線上”渠道辦理社會保險費申報繳費業務,也可自行前往辦稅服務廳、政務服務大廳稅務窗口等“線下”渠道辦理社會保險費申報繳費業務。推薦優先使用“線上”渠道申報繳費。
1.社會保險費管理客戶端。用人單位可使用社會保險費管理客戶端中的“繳費工資申報—月度繳費工資申報—按險種申報”功能,進行相關數據在線錄入、批量下載和導入、修改,完成繳費工資申報工作。
2.內蒙古政務服務網“單位社會保險費繳費專區”。用人單位(300人以下)也可使用內蒙古政務服務網“單位社會保險費繳費專區”(https://zwfw.nmg.gov.cn)中的“參保信息查詢及工資申報—職工工資申報及調整”功能,選擇對應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相關數據在線錄入、批量下載和導入、修改,完成繳費工資申報工作。
3.辦稅服務廳。網上申報有困難的,可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申報繳費工資。
五、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
繳費工資申報關系到每位參保職工的切身利益,是用人單位依法履行繳納社保費和代扣代繳職工社保費的重要依據。各用人單位應高度重視并按照有關政策及口徑如實申報,對申報信息和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用人單位應將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單位蓋章的繳費工資申報資料妥善保管,存檔備查。
(二)按時申報
用人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2025年度社保各險種繳費工資申報工作。超期未進行繳費工資申報的,稅務系統中將不會產生預處理信息,用人單位將無法申報繳費。對于未按時進行繳費工資申報,導致未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的,用人單位需承擔相關責任,并依據《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繳納滯納金。
(三)準確申報
用人單位應準確申報繳費工資和生效年月(開始年月為202501,結束年月為202512),工資一經確定,在2025年度內原則上不作變動。用人單位工資調高業務可通過客戶端等線上渠道辦理,工資調低業務必須到辦稅服務廳前臺窗口辦理,需要提供工資表(需職工簽字)、情況說明(需加蓋單位公章)等資料。
用人單位在年度繳費工資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可撥打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咨詢,對繳費工資相關政策如有疑問,可撥打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熱線咨詢。
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5年1月10日
轉載連接:http://neimenggu.chinatax.gov.cn/zcwj/zxwj/202501/t20250124_800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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