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鐵路電子客票如何進行用途確認?如何填寫申報表抵扣進項稅額?
2024-12-23
103
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購買方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可通過稅務數字賬戶對符合規定的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進行用途確認,按規定辦理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的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進項稅額,在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的“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欄次中。
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文件依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鐵路客運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號)第十條及第十一條規定。
鏈接: 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鐵路客運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的公告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41223140655378.shtml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