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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熱點問答 問:如何界定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政策中的“出售者”?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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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熱點問答
問:如何界定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政策中的“出售者”?
答:出售者,是指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報廢產品或銷售收購的報廢產品、連續不超過12個月“反向開票”累計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的自然人。
轉載連接:http://gansu.chinatax.gov.cn/art/2024/5/9/art_75_393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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