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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問答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多少抵減應納稅額?
202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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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遼寧熱點問題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第三條(一)的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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